2015年11月16日星期一

顯微鏡的用法


顯微鏡是由一個透鏡或幾個透鏡的組合構成的一種光學儀器,是人類顯微鏡進入原子時代的標志。主要用於放大微小物體成為人的肉眼所能看到的儀器。顯微鏡分光學顯微鏡和電子顯微鏡:光學顯微鏡是在1590年由荷蘭的楊森父子所首創。現在的光學顯微鏡可把物體放大1600倍,分辨的最小極放大鏡限達0。1微米,國內顯微鏡機械筒長度一般是160mm。電子顯微鏡是在1926年,被漢斯•布什發明出來的。

1。顯微鏡的取送:①右手握鏡臂;②左手托鏡座;③置於胸前。

2。顯微鏡的旋轉:①鏡筒朝前,鏡臂朝後;②置於觀察者座位前的桌子上,偏向身體左側,便於左望遠鏡眼向目鏡內觀察;③置於桌子內側,距桌沿5cm左右。

3。對光:①轉動粗准焦螺旋,使鏡筒徐徐上升,然後轉動轉換器,使低倍物鏡對准通光孔;②用手指轉動遮光器(或片狀光圈),使最大光圈對准通光孔,左眼向目鏡內注視,同時轉動反光鏡,使其朝向光源,使視野內亮度均勻合適。

4。高倍物鏡的使用:使用高倍物鏡之前,必須先用低倍物鏡找到觀察的物像,並調到視野的正中央,然後轉動轉換器再換高倍鏡。換用高倍鏡後,視野內亮度變暗,因此一般選用較大的光圈並使用反光鏡的凹面,然後調節細准焦螺旋。觀看的天文望遠鏡物體數金相顯微鏡目變少,但是體積變大。

5。反光鏡的使用:反光鏡通常與遮光器(或光圈)配合使用,以調節視野內的亮度。反光鏡有平面和凹面。對光時,如果視野光線太強,則使用反光鏡的平面,如果光線仍舊太強,則同時使用較小的光圈;反之,如果視野內光線較弱,則使用較大的光圈或使用反光鏡的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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