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30日星期四

廣告招牌管制範圍應更廣

  
  征求意見稿將LED顯示屏列為嚴管對像,但根據led招牌系統記錄,市民投訴光污染較多的,未必是LED字幕機顯示屏,一些傳統戶外廣告,夜間擾民更甚。
  
  其中一電視牆個存在夜間擾民的戶外廣告點,為越秀山上的電視塔。今年年初,一家涼茶廠商在電視塔塔身設置霓虹燈戶外廣告。昨晚在電視塔附近看到,塔身霓虹燈廣告發射的紅光,將附近小北跑馬燈甚至登峰地區的民居,映得一片紅。
  
  “就算關緊窗戶,拉上窗簾,那些光線還是會從縫隙裡透過來,既浪費電,廣告招牌又影響人休息。”家住電視塔旁一居民樓內的陳女士表示,相比年初剛設置時,該廣告已有所收斂。“一開始是通宵亮,現在到了深夜就會關上了。”回憶起之前通宵亮燈,陳女士的鄰居胡先生表示,“那時一家老小都得把窗簾拉緊,背著光才能勉強睡著,我母親就常常被晃得整晚睡不著。”
  
  “肯定要管啦,而且不僅是LED顯示屏!”不少受訪街坊表示,希望受管制的戶外廣告品種,不止LED顯示屏,而應該是所有戶外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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