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29日星期三

企業工會勞動保護工人的基本任務

企業工會勞動保護工人的基本任務

(1) 向職工宣傳黨的安全生產方工會勞保針政策及國家的安全生產法規,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勞動紀律的教育;

  (2) 督促和協助企業行政改善各種設備的安全性能和安全裝置,教育職工正確使用與愛護各種設備的安全裝置;

  (3) 通過職工代表大會,開展群眾監督檢查活動,對職工代表提出的有關勞動保護方面的提案,要督促行政制訂計劃落實解決;

  (4) 定期檢查行政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執行情況,監督行政正確提出和合理使用勞動保護措施經費,對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是否做到“三同職業工會時”要進行監督和審查;

  (5) 把勞動保護工作納入勞動競賽中去,開展有效的安全文化建設活動;

  (6) 督促和協助行政進行塵毒治理,做好勞動衛生工作,防止職業病工會健保的發生,對職業病患者要督促行政積極治療和公所健保合理安置;

  (7) 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8) 督促和協助行政做好女職工特殊保護工作;

  (9) 督促和協助行政按規定供應勞動防護用品;

  (10) 協助企業行政認真執行勞逸結合的政策,按勞動法辦事;

  (11) 落實職工在勞動過程中保護自身安全健康的權利,有權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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