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8日星期一

印染企業脫水機為何頻頻傷人


  同樣的脫水機,不到1個半月兩次發生“絞人事脫水機故”。縣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前對印染企業近期發生的兩起脫水機安全生產事故進行專門通報,要求各有關企業深刻吸取血的教訓,加強印染企業的事故防範,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確保全縣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兩起事故導致兩人死亡
  漓渚鎮某印染企業的一個染色車間,員工邵某在操作脫水機過程中,被布匹纏住雙手和頸部,摔倒在地。迅速將邵某送到縣第二救治,因傷勢過重經搶救無效於當日上午死亡,年僅40歲。柯橋開發委一印染企業二分廠車間,貴州籍員工張某在操作脫水機過程中,不小心被布匹纏住身體後跌入脫水機。事故發生後,員工將張某送到縣中心救治,但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48歲的張某不幸死亡。
  違章操作是主要原因
  據了解,脫水機為圓桶型機械,高和直徑均約1。5米左右,如果操作得當,是不會發生死亡事故的。那麼今年怎麼會連續發生事故呢?從安全監察人員對“8•23”事故調查來看,違章操作是直接原因。邵某不是脫水機操作工,而是一名機缸操作工,未完全掌握脫水工安全操作技能。他是在脫水機操作工因故離開的情況下,擅自進行脫水機進布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從事故發生時間看,兩次事故均處在凌晨時分,為人的正常生理睡眠時間。在調查中還發現,兩家企業安全制度落實不到位也是間接原因。如漓渚這家印染企業規章制度不健全,未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無專門脫水機安全操作規程,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落實措施防止悲劇重現
  “我縣印染企業多達200多家,脫水機是印染企業常用設備,數量眾多,如果不吸取教訓,將有可能再次發生類似事故。”縣安全監察大隊有關不無憂慮地說。他認為,員工培訓應該放在首位。全縣印染企業脫水機操作崗位必須100%參加事故警示教育,並充分利用宣傳欄、警示牌、標語等,大力宣傳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提升職工的事故防範意識和企業的安全氛圍。
  各有關企業,一定要合理安排職工作息時間,確保夜間工作人員在白天有充足的過濾設備休息時間,防止職工疲勞作業的現像發生。有條件的企業對危險崗位要實行24小時不間斷監控。對在用的機器設備,尤其是涉及人身安全的機器設備作一次全面檢查,檢查設計上是否有缺陷,有無擅自改裝,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機器設備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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